2004年11月12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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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包公司作祟托运提单卡壳
法院提醒:货物出口托运当心遭遇“皮包公司”
通讯员 邬先江 本报记者 余春红

  不久前,年年红货物贸易有限公司义乌办事处出口托运了一批货物,但是货物发出后却无法拿到提单而无法提货。这样的事情最近发生在多个出口贸易公司,近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了多起义乌托运人要求货运代理公司交付提单的海事强制令案件,通过及时实施强制令,避免了收货人因没有提单而无法在目的港提货的后果。
  义乌小商品市场是我国小商品市场集散地,每天有大量集装货物出口到世界各地,为此,不少货运公司在此承揽生意。其中(上海)淞钜国际海运有限公司就在义乌设立了办事处,承揽海运业务,该公司属于二级货运代理,一级货代是宁波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但在承揽业务中,淞钜公司均以低于其他货代公司的运费价格招揽了年年红货物贸易有限公司等托运人的业务,而该公司向一级货代宁波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支付的运输费则高于其开给托运人(原告)的运费,显然是亏本生意。经查明,原来淞钜公司只是一家皮包公司,在义乌承揽多票货物并收取运费后,并没有将运费支付给一级货运代理公司,而是带着运费消失了。宁波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由于没有收到运费,扣留了货物提单,导致国内的出口人无法凭提单结汇或在国外港口提取货物。
  年年红货物贸易有限公司等托运人相继向宁波海事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一级货代宁波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交付提单。宁波海事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亲赴义乌市场调查,找到了货物的真正买主(在义乌暂住并直接从事采购业务的外国人)询问了有关情况。
  近日,法院作出裁定,准许申请人的申请,强制被申请人宁波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交付提单。但是申请人还得再支付运费,至于已支付的运费,申请人只能另行提起诉讼,进行追偿。对此,法院提醒一定要提防货运代理“皮包公司”,避免损失。